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蒋丽芹
高志岩
摄影 冯泉领
马朝晖
今年以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不断跟上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和公平正义的需求。该院先后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60余项荣誉,36个集体和5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3起案件入选全省或全国优秀案例、典型案例。
护航民企健康发展
“希望检察机关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把握执法尺度,使企业能稳定运转,职工能安心工作。”“进一步强化职能宣传,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检察机关。”“建议加大民事检察监督的力度和深度……”2020年10月30日,在招远市检察院与招远市工商联联合举行的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来自不同领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民营企业家代表等10余人近距离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并纷纷建言献策。
“希望检察机关能多到企业给予法律指导和服务,企业也要自觉守法经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身的权益,检企共同促进,共同提高。”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商联主席李广武说道。
近年来,招远市检察院先后制定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等服务意见4个,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同时,联系走访民营企业30余家,提供法律咨询80次,妥善办理涉企案件12件,让企业家们安心经营。
2018年,招远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在监督一起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王某为逃避履行与当地Z公司的债务,与他人合谋伪造借条并虚假诉讼的线索,该院迅速成立了由民事和刑事部门联合组成的办案小组对该案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及时查明案情,依法提请抗诉,法院再审改判,为Z公司挽回了97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为了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招远市检察院构建“双向多元立体化”监督格局,从依职权发现和依申请获取两个方向出发,整合内外资源,积极破解民事检察案源的难题。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50件,同比上升40%,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下步,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检企的良性互动,聚焦企业的实际诉求,提升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该院检察长姜峰说道。
助力精准脱贫攻坚
“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这面锦旗是我们的心意,请你们一定要收下。”2020年9月7日,一刑事被害人母亲来到招远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送来一面锦旗。
原来,该院在办理一起杀妻案时发现,当事人3岁的女儿妞妞(化名)因父亲被刑事拘留后无人监护。招远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秦德霞主任随即赶到妞妞所在的村委了解了情况,得知妞妞的爷爷、奶奶身体健康状况较差,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妞妞现在与其姥爷一起生活,但由于姥爷、姥姥收入微薄,照料妞妞也较困难。
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及时向市政法委进行汇报,为妞妞争取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帮其办理了监护人和户口变更。“我们近期还将为妞妞申请每月960元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并对其定期进行心理疏导,最大程度保障妞妞健康成长。”该院秦德霞主任说道。
近年来,招远市检察院围绕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职能,打造一体支撑、双轨并行、三方联动、四元修复的司法救助综合体系,精准助力脱贫攻坚战。目前已向35名因案致贫、陷入困境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伸出援手,发放救助金50.5万元。
同时,招远市检察院还把法律服务和扶危救困融入到服务脱贫攻坚工作中,深入开展包帮困难群众、检察官进社区等活动,全院干警与68户贫困家庭结成帮扶对子,每月走访一次,送去米、面、油等生活慰问品,并“一对一”讲解脱贫政策,发放帮扶卡、宣传资料等3000余份,协调解决群众入住敬老院、办理残疾证等实际问题80余项。结合检察工作,开展“义务植树”“精准扶贫”等志愿服务24次,进一步延伸检察服务触角、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司法的温情。
营造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招远市检察院全体干警战斗在防控工作第一线,600余人次奔赴高速路口和小区卡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连续2个多月24小时不间断值守,全力阻断输入性疫情。同时,组织捐款9000余元支援疫情防控工作,帮助5名贫困人员解决疫情防控和生活保障问题。
“这是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在这一特殊时期,他们始终冲锋在前,毫无怨言,很多干警都主动在防控任务最重的卡点值守,全力配合了我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招远市罗峰街道办事处的疫情防控负责人这样评价。
同时,该院依法严惩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50人,对认罪认罚、轻刑犯罪充分适用依法从宽的刑事政策,不起诉38人,化解社会矛盾67件,并适用利用智慧平台“无接触”参与庭审40余起,办理了涉疫案件3起。
扫黑除恶是该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组织“党员攻坚办案组”办理涉黑恶案件98人。2014年以来,以王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方式违法犯罪,对烟台市福山区樱桃、草莓配货行业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和百姓安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招远市人民检察院管辖。
“我们接到这个案子,时间紧、任务重,证据也有不少需要补充完善的地方,工作中我们强化了引导侦查力度,把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适用法律的重要问题,都解决在提起公诉前,极大提高了办案质效。”主办该案的副检察长王文静说道。
据了解,在该案办理期间,专案组共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材料131册,对可能串供的10名取保候审嫌疑人果断决定逮捕,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22条,并针对该案中发现的王某等人非法控制草莓、樱桃交易配货市场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建立档案登记、失信惩戒、责任追究等建议,维护了良好市场秩序。同时,动员涉案人员积极主动认罪认罚,庭审时除王某外的18人全部认罪认罚,最大限度实现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9年12月,该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组织领导者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8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8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
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工作创新的重要牵引,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更是检察机关的工作大局所在。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司法保障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让人民群众从实际的检察工作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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