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真情、真意——律师处理民事纠纷的三大法宝
2020年1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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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事纠纷的数量也在不断攀升,面对日益激增的民事案件,律师该如何处理呢?
  正所谓,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民事纠纷,每个律师接受委托后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有的律师喜欢直奔主题,收集证据、保全、立案、开庭,一股脑全做完,只等法院的神圣判决;还有的律师喜欢打“迂回战术”,接受委托后先不急着走诉讼程序,而是和对方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看是否有调解的希望。
  判决和调解是民事纠纷结案的两种方式,判决是刚性的而调解是柔性的,判决依靠的是司法的强制力,而调解的基础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各方妥协的结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见司法并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例如在解决婚姻、收养、继承等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中,刚性的司法判决反而不如柔性的法律调解更有利于社会关系的恢复和重建。
  哪到底采取哪种方式更好呢?那取决于律师的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告诉我们,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解决纠纷,都离不开律师的真心、真情、真意。真心就是要求律师接受委托后要有耐心,诉讼中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要做到极致,勿以事小而不为;真情就是要求律师经常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委托人着想,把当事人的纠纷看成自己的事情,选择最经济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式为其争取权益最大化;真意就是对当事人的委托事项勇于直言相谏,为其分析利弊,不能虚与委蛇,夸下海口,到最后损害的不仅是自身的形象也涉嫌违反《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得不偿失。
  最后引用美国著名法学家霍姆斯的一句名言结束文章: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作者简介:堵志明律师,北京市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领域:房产交易纠纷、商业合同纠纷、婚姻析产纠纷。电话:13165405677、13475891859(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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