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20日讯(记者 谷婉宁) 为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要求,推动济南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按照《山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7部门共同制订了济南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的创建目标是,2020—2022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30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2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持续增加,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和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城镇新建住宅项目全面使用预制楼板、楼梯,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建筑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扎实推进;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成为“中国绿色智城”和全国规模最大的高星级、低能耗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区。
记者了解到,实施计划中一大亮点就是要建立使用者监督机制,这也是济南首次提出要积极推行使用者监督,按照国家部署,以星级绿色住宅为重点,建立使用者反馈机制,适时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
当前济南绿色建筑已经实现全面覆盖,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在2015年就已经达到100%。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也已经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实施计划在此基础上,新增了其他投资类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此外,实施计划中明确要求,要制定《济南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搭建济南市绿色建筑在线评审及管理平台,规范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强化对绿色建筑评价质量和标识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标识撤销机制,对弄虚作假行为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标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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