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7月29日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曲文) 当诉讼案件已经案结事了,当事人却再次来到法庭向法官求助时,法官该怎么办?当面临实际已脱离职责工作范围内的需求,作为法官如何选择?是引导百姓“另寻他路”,还是积极为百姓排忧解难?龙口法院兰高法庭法官王兴东用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他用真情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点赞。
7月19日一早,法官王兴东办公室的电话铃声突然响起,书记员孙倩文拿起电话,只听电话那头说,“我是曲某某,我已经到楼下了,我找王兴东法官有事,想请他下来一趟。”
“曲某某?”王兴东很疑惑,手头的案件没有一个当事人叫曲某某。为了弄清情况,尽快解决来访百姓的需求,王兴东赶忙放下手头工作来到楼下,只见这位曲某某携带一名幼童在大厅等待着。王兴东将两人带到接待室内,向他们询问来访的具体情况。
原来,曲某某系王兴东年前承办的一起抚养费纠纷的被告,幼童窦某某是曲某某与窦甲(化名)的婚生子,二人离婚后,窦某某归父亲窦甲抚养,后因抚养费问题,窦甲将曲某某告上法庭,经王兴东耐心细致做工作,案件顺利调解。
近期,逢窦某某放暑假,因孩子探视问题,两人再次发生矛盾,窦甲直接将电话关机,切断了与曲某某联系,导致曲某某无法将窦某某送回其父亲处。于是,才出现了刚开始的一幕,曲某某将孩子带到法庭,希望王法官帮其想办法,将孩子送回到父亲身边。
面对并非“分内之事”,王兴东没有犹豫,也没有推脱,第一时间安抚了曲某某的情绪,并立马查阅了当时的案件卷宗,电话联系了窦甲。经过一番苦口婆心劝导,窦甲来到了法庭,在王兴东再次耐心细致的劝说下,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就孩子探视问题达成一致,孩子也被顺利接走。
王兴东表示,法庭建在老百姓的家门口,离老百姓最近,将百姓的事放在心上,不推脱、不塞责,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位法庭人的担当和使命,也是全体龙法人的不懈追求。“这样做法不稀奇,我们每天都在做。”王兴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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