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9月13日讯(记者 梁莹莹 通讯员 索天丰) 明知第二天要去外地拉货,前一天晚上仍然喝酒,且带着媳妇孩子上了高速,最终该驾驶员货没拉上,反而要请朋友帮忙来高速口将自己一家送回家中。这是近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蓬莱大队民警在蓬莱收费站查获的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一早,执勤民警正在开展早查勤务。当民警检查到一辆鲁F牌照的白色货车时,快排式酒精检测棒发出警示,民警遂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检测,驾驶员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51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民警询问得知,驾驶员王某前一天晚上喝了半杯白酒,第二天早起,带着媳妇孩子去青岛拉货,没想到被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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