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清华
10月27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保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有关政策和工作情况。
发布会上,山东省医保局一级巡视员仇冰玉介绍,为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省医保局联合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的20条政策文件,为我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要求,省医保局进一步制定了医保支持示范区建设的专项行动方案,在医保定点、项目建设、支持中医药技术创新发展、价格调整、医保报销、支付方式改革和经办服务等多方面、多维度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医保政策引导、杠杆调节和医保基金的基础保障支撑、战略购买作用,全力支持示范区的高质量建设,支持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我省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全覆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协议定点。目前,全省医保定点中医医疗机构2664家、中药店8133家,涵盖了中医院、中医专科诊所、中医康复、中药店等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实施医保总额支持政策。对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给予医保总额支持,实行总额付费。对医共体内部提高了医疗资源使用效率、主动控制成本后结余的医保基金,允许医共体内部统一调配使用,用于医务人员的薪酬和奖励,以此形成以提升技术服务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政策,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全面实行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在全省推广日间诊疗医保支付模式,按住院或门诊慢病报销标准进行医保结算;对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纳入中医优势病种管理,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目前,已全面推行20个中医优势病种;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病种,实行按床日付费;加快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提高了DRG/DIP框架下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更好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
支持中医优势学科发展。济南、威海、德州、滨州等多市针对中医特色诊疗项目、中医特色专科、中医特色医疗机构出台靶向支持政策,实现医保支付对中医特色技术的重点支持,提升中医服务能力,提高群众对中医的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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