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分户债权资产明细表 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截至日后利息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计算。债务人、担保人应予履行的相应利息余额及应承担的相关费用,以合同约定或者生效的司法文书确认的数额为准。)
序号 债务人名称 原债权银行 所在地 本金(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7月20日利息(人民币/元) 保证人 抵押人 抵(质)押物情况
1 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 农行 东营市 279,852,706.50 167,573,356.59 山东龙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津博化工有限公司 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 燃料油
2 山东津博化工有限公司 农行 东营市 49,676,970.12 34,469,379.59 山东龙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 山东汇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农行 东营市 141,750,000.00 73,854,201.66 山东双王橡胶有限公司、山东威世达实业有限公司、东营市方兴橡胶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汇丰零部件有限公司、王万滨、杜春燕、刘华锋 山东汇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东营市汇丰零部件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及存货
4 东营市博源石油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农行 东营市 15,567,580.50 4,993,081.23 山东龙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华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饶华邦化学有限公司、高丰轮
5 垦利新华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农行 东营市 34,900,000.00 19,848,755.19 山东军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利津森化化工有限公司、胡华书
6 山东圣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农行 东营市 76,800,000.00 32,739,630.56 东营正和木业有限公司、山东圣通塑胶有限公司、山东贝特尔车轮有限公司、崔志勇
7 东营市筑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农行 东营市 39,492,127.68 28,371,718.12 贺灯旺、樊廷修 东营市筑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土地
8 东营市龙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农行 东营市 46,823,948.85 30,965,951.51 东营市益盛石油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孟凡山、陈丕强、孟龙起、刘立梅
9 山东龙顺物流有限公司 农行 东营市 13,847,218.52 9,104,374.05 东营市益盛石油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孟龙起、刘立梅、宋加友、燕桃桃
10 东营市华侨橡塑有限责任公司 农行 东营市 90,890,000.00 63,390,785.08 山东双王橡胶有限公司、李云章、李素香
11 山东皓宇橡胶有限公司 工行 东营市 43,589,995.00 19,741,496.16 山东正宇车轮集团有限公司、朱云成、李秀荣
12 山东聚圣科技有限公司 工行 东营市 58,511,499.00 27,909,358.66 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泰然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圣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崔志勇、孙玉玲夫妇
13 山东圣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行 东营市 22,203,156.60 11,205,685.78 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崔志勇、孙玉玲夫妇 山东圣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业土地及房产
14 山东汇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工行 东营市 51,330,000.00 21,483,211.58 山东双王橡胶有限公司、王万滨、杜春燕 山东汇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15 山东麒丰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工行 东营市 25,469,979.00 17,474,659.66 东营市诺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尹洪军、徐美香
16 山东龙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行 东营市 99,500,000.00 53,494,792.08 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吴玉华、王小节 山东龙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钢结构厂房
17 广饶县奥凯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 东营市 19,948,702.46 11,175,940.69 东营市晟洁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广饶县奥凯天然气有限公司、赵德胜、郑春灵 广饶县奥凯化工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18 山东朗特实业有限公司 工行 东营市 9,999,898.00 4,194,122.28 山东双王橡胶有限公司、李永健、邓彩霞 山东朗特实业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19 山东汇金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 东营市 34,990,000.00 15,972,916.59 山东奥隆集团有限公司、石新民、贾玉珍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等19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详见附件:分户债权资产明细表。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本次处置可按整包处置、部分打包处置、单户处置的方式进行,受让意向者如需了解有关本次公告债权资产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营销网站www.sales.coamc.com.cn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联系人:吕经理、姬经理 联系电话:0531-86995378、0531-86995379邮箱:lvqingyu@coamc.com.cn、jiyuxia@coamc.com.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306号建设大厦21楼 邮编:250014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532-5876077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管部门:0532-8389557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青岛监管局);0532-83079295(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3年8月11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