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35吨钢管,交货时却少了3吨
经相关部门介入,双方已协商解决
2024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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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贵州衣美汇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通过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今年7月初,他通过网络平台与山东鸿盛公司(以下简称鸿盛公司)取得联系,订购了一批材质为Q235、总重量35吨的钢管,收到货后却只有不到32吨。他与卖家联系,对方却不承认“缺斤少两”。
  目前,在壹点帮办和市场部门的介入下,王先生收到退款。
  张磊 德州报道

钢管重量“缩水”
  王先生告诉壹点帮办,7月13日货物送达贵州过磅交割时,发现仅有31.78吨,比合同约定少了约3.2吨。
  贵州衣美汇公司在贵州永贵公司收货,由贵州永贵进行称重。
  发现问题后,王先生紧急联系了山东鸿盛公司的业务人员进行反馈,工作人员表示会向公司领导汇报,但二十多天过去了,业务员也没能给出解决方案,卖家并不认可货物“缺斤少两”的说法,问题陷入僵局。
  7月31日,记者联系到卖家鸿盛公司,公司一解姓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部分货物是从其他厂家采购,他们也不清楚原因。目前与王先生无法达成和解意见。
协商复磅遭拒
  货物摆在那里,重新过磅就能得到答案,到底是35吨还是31.78吨一目了然,为何双方争执不下?7月31日,记者电话联系到了王先生和山东鸿盛公司且提出建议:能否由山东鸿盛公司派人到贵州当地监督,由山东鸿盛公司选择一家正规公司,在双方共同见证下过磅?如果确实缺重,由山东鸿盛公司负责补货或退还差额货款,并承担相应损失。如果证实为误会,王先生负责山东鸿盛公司派人到贵州的差旅费用。
  “我们建议企业从库房里找出同批次同一规格的产品进行称重,弄清楚到底是不是重量不够,他们也不同意这个方案。”王先生说。
  山东鸿盛公司销售经理解先生称,王先生购买的钢管是由该公司从别处购买直接发货,此前也一直向其他客户正常发货,并没有出现重量不足问题。王先生购买的该批次该类货物没有库存,所以王先生提出在德州庆云称重的方案并不可行。另外,对于记者提出的由山东鸿盛公司派人到贵州监督称重的方案,解经理表示业务繁多,无法派人到贵州解决此事,建议王先生通过诉讼解决。
供货方漏装
部分货物

  “客户一边催着我交货,这边又迟迟没有解决方案,货物放在那里又用不得。”王先生告诉记者,因为电话沟通不畅,7月28日,他赶到庆云与企业当面沟通,并且也向庆云县市场监管局进行了求助。
  山东鸿盛公司初步表示退差额一半的费用,即3.2吨钢材双方各承担一半。但是这个方案王先生并不能接受。
  在王先生看来,首先要弄清楚这批钢材的真实重量,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如果发货确实与订购数量不符,那山东鸿盛公司除去退3.2吨钢材费用外(约1.3万元),还需承担来往庆云县产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等约5000元。
  8月1日,庆云县市场监管局回应,经调查,该批次货物由鸿盛公司供货单位直接发货,在装车过程中,漏装部分货物,导致未能达到合同中的重量,目前双方已经协商解决。
  8月1日,贵州衣美汇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联系到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说,由于媒体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介入,山东鸿盛公司已于上午向贵州衣美汇商贸公司退还货款14600元(含差旅费1000元),王先生对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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