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努力开创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今年1-7月,菏泽市8个国控断面均达到三类及以上水质,优良比例为100%
2024年09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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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璐璐 菏泽报道

  9月3日,菏泽市召开2024年1-7月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军安,水生态环境科科长何冲,生态环境监测科科长韩建国,土壤生态环境科工程师颜久印出席并介绍相关情况。
  今年1-7月,菏泽市8个国控断面均达到三类及以上水质,优良比例为100%,达到上级考核要求。通过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近年来,菏泽市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实施系统治水,狠抓督导整改,全力打好治水翻身仗,努力开创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菏泽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8个市直部门、10个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菏泽市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小组,统筹制定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研究审议重大措施,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协同推进,形成水环境治理工作合力。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按照系统治理工作思路,指导县区制定16条河流系统治理方案,实施“一河一策”,实行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任务交办单制度,其中今年年初下达涉水重点工作121项,同时印发实施《菏泽市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4年工作要点》,指导、督促县区有序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
  菏泽市持续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2023年全市完成149.1公里雨污分流改造,所有县区基本实现整县制雨污分流管网清零;2024年1-7月份,新建雨水管网30公里、污水管网28公里,15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质达到准Ⅳ类标准,占比达到75%。
  加强重点时段水质保障,组织开展了冬春季水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扎实推进排水管网排查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氟化物防控、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等工作;开展汛期河流水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密切配合,每年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督导检查,其中今年累计排查整治各类隐患问题190个,有效降低降雨期间入河污染负荷。
  推动重点治理工程建设,突出抓好高氟高盐废水治理工作。全市8家煤炭企业投资9.57亿元,建成日处理能力10.3万吨的高盐废水治理工程;实施源头压减,2023年封停工业深井59眼、压减高盐地下水340.11万立方米;今年截至7月底,封停深井13眼、压减水量62.7万立方米;同时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提高污水处理厂氟化物管理标准,有效降低河流水质氟化物浓度。严格工业园区、涉水单位环境监管。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实行“一园一策”,对全市9个化工园区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不定期开展涉水环境执法检查行动,5月中旬至6月初,组织开展了全市南四湖流域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共计检查68家企业,发现119个问题,目前整改完成80个,其余正在积极推进,进一步推动提升全市水环境管理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菏泽市不断强化水质监管力度,每周开展河流断面水质巡查,每月印发水质情况通报,分析影响8个国控、9个省控断面水质的各类因子及影响程度,今年以来已印发通报6期,指导县区精准做好河流水质保障工作。
  加强督导考核,常态化开展全流域水环境大督查行动,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成立督查专班,实行考核、排名、评价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推动整治突出水环境问题26个。
  实施奖惩带动,完成《2023-2025年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书》续签工作,修订完善菏泽市地表水生态补偿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菏泽市水环境质量预警约谈制度》,进一步强化县区治水责任,推动辖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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