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小问答
2024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问:《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何时施行?
  答:《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经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问: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什么?
  答: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包括单建人防工程和防空地下室。
  问:什么叫单建人防工程?
  答:本办法所称单建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
  问:什么叫防空地下室?
  答:本办法所称防空地下室,是指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问:什么叫民用建筑?
  答: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问:我区修建防空地下室执行什么标准?
  答:威海市属于国家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不低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批准的地面建筑物总面积8%的标准建设。文登区按照威海市标准执行。
  问:建设单位修建防空地下室有哪些义务?
  答: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医疗救护工程、核生化监测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
  问:建设单位修建医疗救护工程、核生化监测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可以享受什么政策?
  答:建设单位修建医疗救护工程、核生化监测工程的,按照该工程的建筑面积乘以2,计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修建防空专业队工程的,按照该工程的建筑面积乘以1.5,计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问:建设单位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吗?
  答: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不修建,但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问:地下空间开发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吗?
  答: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城市地铁、隧道等地下交通干线和交通综合枢纽建设,应当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规范标准。除单建人防工程、地下市政工程、综合管廊外,其他独立开发的地下空间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地下总建设面积20%的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
  问: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制度有哪些?
  答:对房屋建筑工程与其所属的防空地下室实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人防主管部门出具认可文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防空地下室经验收达不到防护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防护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并按照普通地下室组织竣工验收。
  单建人防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问:人防工程竣工后谁来维护?
  答: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实行谁所有、谁维护,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具体维护管理责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投资修建的尚未开发利用的专项人防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维护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有关部门、单位修建的医疗救护和专业队伍掩蔽等专项人防工程,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并承当维护费用。(3)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并承担维护费用;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使用人就维护管理责任和维护费用等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标准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工程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使用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1)结构及构件完好,工程无渗漏,构配件无锈蚀、破损等现象;(2)通风与空调、给排水、电气、通信、消防等系统运行正常;(3)防护设备和设施性能良好,消防、防水、防汛等设备和设施安全可靠;(4)室内空气等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5)进出道路通畅,孔口伪装和地面附属设施完好。
  问: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人与人民防空工程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责任书应明确什么?
  答: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人,应当与人民防空工程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签订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责任书,明确安全使用和维护管理责任。
  问:人防工程可以报废吗?
  答:人民防空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有权限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报废处理:(1)危及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且加固改造困难的;(2)工程渗漏水严重、坍塌或者有坍塌危险,没有使用价值的;(3)因地质条件差、工程基础下沉、结构断裂或者变形,已无法使用的;(4)防空地下室的地面建筑整体拆除的。
  经批准报废的人民防空工程,由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处理,处理时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问:有哪种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擅自批准减免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的;(2)擅自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的;(3)擅自扩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范围或者降低交费标准的;(4)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王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