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19年第1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19〕19号)批准征收(收回)我县土地7.1033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1位于开发区国营兰陵农场,土地总面积0.5057公顷,其中农用地0.5057公顷(水浇地0.5057公顷)。该宗地为轻工用地。
地块2位于芦柞镇宋杨庄村,土地总面积0.4003公顷,其中农用地0.4003公顷(其中水浇地0.4003公顷)。该宗地为轻工用地。
地块3位于鲁城镇后场村,土地总面积0.8023公顷,其中农用地0.7323公顷(其中旱地0.6026公顷、田坎0.1297公顷),未利用地0.0700公顷(其中其他草地0.0700公顷)。该宗地为轻工用地。
地块4位于卞庄街道泇河社区,土地总面积0.2851公顷,其中农用地0.2851公顷(其中水浇地0.2851公顷)。该宗地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5位于向城镇高屯村,土地总面积1.6165公顷,其中农用地1.6165公顷(其中水浇地1.6165公顷)。该宗地为轻工用地。
地块6位于开发区国营兰陵农场,土地总面积0.2476公顷,其中农用地0.2476公顷(其中水浇地0.2003公顷、沟渠0.0473公顷)。该宗地为轻工用地。
地块7位于尚岩镇周埝沟村,土地总面积3.2458公顷,其中农用地3.2458公顷(其中旱地3.2123公顷、农村道路0.0335公顷)。该宗地为轻工用地。
二、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9日
附件:兰陵县2019年第16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附件:
兰陵县2019年第16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收回)土地总费用:725.61万元,其中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82.735万元,社保142.875万元。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鲁政字〔2015〕286号)的标准,本次征收(收回)兰陵县卞庄街道泇河社区土地综合地价为6.1万元/亩;芦柞镇宋杨庄村山东省国营兰陵农场 向城镇高屯村土地综合地价为5.6万元/亩;鲁城镇后场村,尚岩镇周埝沟村,土地综合地价为5.1万元/亩。
三、被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费用
地块1位于山东省国营兰陵农场,土地总面积0.5057公顷,其中农用地0.5057公顷(水浇地0.5057公顷)。该宗地涉及山东省国营兰陵农场土地安置补偿费42.4788万元。
地块2位于芦柞镇宋杨庄村,土地总面积0.4003公顷,其中农用地0.4003公顷(水浇地)。该宗地涉及芦柞镇宋杨庄村土地安置补偿费33.6252万元。
地块3位于鲁城镇后场村,土地总面积0.8023公顷,其中农用地0.7323公顷(其中旱地0.6026公顷、田坎0.1297公顷),未利用地0.07公顷(其他草地)。该宗地涉及鲁城镇后场村土地安置补偿费60.3050万元。
地块4位于卞庄街道泇河社区,土地总面积0.2851公顷,其中农用地0.2851公顷(水浇地)。该宗地涉及卞庄街道泇河社区土地安置补偿费26.0867万元。
地块5位于向城镇高屯村,土地总面积1.6165公顷,其中农用地1.6165公顷(水浇地)。该宗地涉及向城镇高屯村土地安置补偿费135.7860万元。
地块6位于山东省国营兰陵农场,土地总面积0.2476公顷,其中农用地0.2476公顷(水浇地0.2003公顷、沟渠0.0473公顷)。该宗地涉及山东省国营兰陵农场土地安置补偿费20.7984万元。
地块7位于尚岩镇周埝沟村,土地总面积3.2458公顷,其中农用地3.2458公顷(其中旱地3.2123公顷、农村道路0.0335公顷)。该宗地涉及尚岩镇周埝沟村土地安置补偿费248.3037万元。
四、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块1涉及山东省国营兰陵农场青苗补偿费1.1378万元。
地块2涉及芦柞镇宋杨庄村青苗安置补偿费0.9007万元。
地块3涉及鲁城镇后场村青苗安置补偿费1.3559万元。
地块4涉及卞庄街道泇河社区青苗安置补偿费0.6415万元。
地块5涉及向城镇高屯村青苗安置补偿费3.6371万元。
地块6涉及山东省国营兰陵农场青苗安置补偿费0.4507万元。
地块7涉及尚岩镇周埝沟村青苗安置补偿费7.2277万元。
五、安置保障费
地块2涉及芦柞镇宋杨庄村安置保障费9.0068元。
地块3涉及鲁城镇后场村安置保障费18.0518万元。
地块4涉及卞庄街道泇河社区安置保障费6.4148万元。
地块5涉及向城镇高屯村安置保障费36.3713万元。
地块7涉及尚岩镇周埝沟村安置保障费73.0305万元。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收回)2019年第1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