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荣成1月7日讯(刘晓波 张科) 按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86号)文件要求,我市已全面启动2020年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文件规定,2020年度参保企业和城镇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实行同步申报、同步征缴,执行统一缴费基数。企业职工按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社会保险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费基数暂按3550元至17750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在公布的缴费基数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山东省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将按照省公布的标准“保底封顶”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集中缴费期为1月1日至4月30日,可通过社保终端机或威海人社手机APP进行缴费,请合理安排缴费时间。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或社保终端机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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