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央商务区及安置区旧城改造项目
回迁安置入住公告
济南中央商务区及安置区旧城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居民:
济南中央商务区及安置区旧城改造项目5、6、7、8、9、14、15、16、17号楼(新编房号:伴山居二区1、2、3、4、5、6、7、8、9号楼)安置房已竣工,计划近期回迁。
回迁安置时间安排:2020年7月6日至10日办理选择上述安置房的被征收居民回迁入住相关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请相关回迁居民持《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产权人无法到场,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到中央商务区安置区一区4号楼底层商业房现场办公室办理。上述回迁居民的临时安置费发放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未按期办理回迁入住手续的回迁居民不再发放超期临时安置费。如有疑问,请到交房现场办公室咨询。
安置房回迁现场办公地点:中央商务区安置区一区4号楼底层商业房。
特别提醒:被征收居民应按照房屋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面积结清剩余安置房差价款,多退少补。差价款缴纳采取POS机刷卡缴纳,仅限刷借记卡一次,请被征收居民把差价款全部存入该借记卡中。
请广大被征收居民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特此公告
济南市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日
时 间 交 付 范 围 交付范围
原补偿协议安置楼号 新编楼号
7月6日至7日 5号楼、6号楼
7号楼、8号楼 伴山居二区1号楼、
2号楼、3号楼、4号楼
7月8日至10日 9号楼、14号楼
15号楼、16号楼
17号楼 伴山居二区5号楼、
6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