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开会
检察长列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2020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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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检察长杨雪梅列席莱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本报8月20日讯(记者 亓玉飞 通讯员 张丙栋 亓飘飘) 近日,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雪梅列席莱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就亓某某敲诈勒索、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发表检察意见。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景来主持审委会。 
  会上,杨雪梅检察长在听取办案法官关于案件情况的汇报后,与审委会委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和证据采纳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从堵塞社会管理漏洞、强化以案释法、扩大宣传覆盖面、确保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据悉,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同级审委会,进一步加强了双方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共同把关作用,解决了检法两家的争议焦点,从而有力促进了诉审关系的良性互动,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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