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青少年宫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20年11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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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烟台11月23日讯(记者 梁莹莹 通讯员 李明科) 多年来,烟台市青少年宫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机关党建、教育教学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绘就了立德树人文明实践的新时代壮美画卷,连续16年获评“省级文明单位”。近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烟台市青少年宫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市青少年宫始终坚持贯穿一条公益主线,面向全体青少年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个方面,实行教育活动、公共服务、体验培训三线并举,年均服务接待青少年近20万人次,是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的中心阵地和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市青少年宫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打造“童心向党”党建品牌,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筑牢文明建设之基、精神文化之魂,造就了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湛、作风扎实、清正廉洁、乐于奉献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
  市青少年宫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秉持“引雏鹰飞向蓝天,让孩子主动发展”的育人理念,坚持以满足广大青少年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校外教育活动需求为目标,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做到“倾心做公益,精心为孩子”。
  市青少年宫着力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年均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100多项,实施公共服务项目十多项,开办科技文体兴趣体验培训目100多个,培训青少年1.5万多人次;构建起了以心理咨询指导为核心,以生命教育为基础,以法治教育为支撑,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创新创作教育等为延伸补充的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服务专项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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