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立法完善外来物种防控措施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等6件法律案将提请审议
2022年1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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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12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向记者介绍了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审议的法律案和立法工作情况等。立法法修正草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等6件法律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修改立法法增加
坚持科学立法等内容

  立法法修正草案二审稿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臧铁伟表示,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正草案二审稿完善立法的指导思想,增加“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容。增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内容。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充实完善设区的市立法事项范围,增加规定设区的市对“基层社会治理”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此次修改还通过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保证在法律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及时解决合宪性、合法性问题。比如,明确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涉及合宪性问题的相关意见;明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后,对涉及的合宪性问题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野生动物伤人如何破解
立法拟作针对性规定

  臧铁伟介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吸收采纳了社会公众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多条具体修改意见。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保护原则中增加“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
  据悉,多名群众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系统建议,加强对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公众展示展演活动的规范管理。经综合研究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公众展示展演应当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并保障野生动物健康状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多地出现了销售、购买鳄雀鳝等外来入侵物种的情况。为此,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对销售、购买外来入侵物种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和要求。臧铁伟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外来物种防控作了规定,明确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其进入野外环境,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进一步完善外来物种防控措施,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还增加规定,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此外,三审稿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臧铁伟介绍,为预防野生动物致害,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就明确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种群调控、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措施,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规定地方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予以补助;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进一步细化了种群调控相关制度措施,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种群调控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臧铁伟表示,今年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9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有18件。
  据悉,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绿色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预安排了37件继续审议和初次审议的法律案。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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