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刚买房落户的学生是否会被分流?
教育部门发布2023年芝罘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2023年07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烟台7月13日讯(记者 李楠楠) 从芝罘区教体局获悉,芝罘区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须知日前发布,结合近期来电来访咨询入学政策等情况,芝罘区教体局整理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一问一答”供广大家长朋友参考。
  据介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规定: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从芝罘区招生情况来看,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均会尽全力予以接收,但生源人数远超承载能力,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只能按照《芝罘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户口房产手续取得时间早晚等规定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剩余学生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结合招生实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到其他学校。从前期生源摸底情况来看,个别区域、学校招生压力巨大,很可能要按照顺序进行录取。
  规定顺序为:(1)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房证户口相关手续;(2)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居住在(外)祖父母家或军管房,符合相关要求;(3)2020年8月31日后,取得房证户口相关手续,按学区内购房与户口迁入时间长短依次安置;(4)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居住公租房,符合相关要求;(5)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第一监护人房证系与适龄儿童少年的亲属(指父母与(外)祖父母或父母与其直系兄弟姐妹)共有且产权不小于50%,符合相关要求;(6)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第一监护人房证属于报名学校学区,户口是芝罘区户籍但不属于学区;(7)适龄儿童少年仅户口属于学区。
  非芝罘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公办学校安置原则是什么?总的原则是:先对在芝罘区有房产的进行安置,再对在芝罘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的进行安置,然后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第一监护人在芝罘区(或烟台市)累计缴纳社会劳动保险的年限长短依次进行安置。
  户口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怎么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包括适龄儿童少年的兄妹)名下无房屋产权,从出生落户(出生落户的时间必须在适龄儿童少年出生6个月内)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的户口一直随(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少年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一直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且中间没有发生户口迁移),同时三代一直未曾分居(即未分户),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证都属于本学区。对于祖孙三代户口一直落在一起(即未分户)并同时由其他地址迁入现学区地址的,迁入时间必须满5年以上。符合此条件的,由学校审核入学手续并按照规定顺序确定是否接收。不符合此条件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