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晓鹏 青岛报道
近日,有青岛市李沧区居民反映,书院路华易春之都外围多处市政护栏不知去向,居民担心护栏缺失会带来安全隐患。对此,李沧市政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回复称,已多次报案,目前正在核查中,待核查处理结束后公司予以安装维修。
据了解,该市政护栏起到分隔小区与外部道路、保障居民安全等作用。近期居民发现护栏多处出现破损甚至部分地段完全消失,不仅影响美观,更对居民出行安全造成一定威胁。
近日,记者来到重庆中路与书院路路口实地探访,发现该路段马路两侧多处市政护栏已消失。其中,此前被居民投诉的华易春之都外围市政护栏存在一处长约5米的缺口,护栏连接处可见明显的人为拆除痕迹。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下属单位青岛市李沧市政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居民反馈,目前正在调查市政护栏消失的具体原因。
该工作人员表示,市政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第一次发现书院路唐都酒店门前人行道市政护栏被违法拆除,长度约5米。当日立即报警,由李村派出所受理并调查,但最终未查找到破坏实施者。为确保人行道设施完整、行人安全,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就此处护栏重新加装修复。今年2月25日,同一地点再次发生护栏被违法拆除情况,市政公司于次日向警方报案,李村派出所于2025年2月26日立案调查。
随意拆除市政道路两侧护栏有什么后果?山东源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国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除此之外,若因拆除护栏的行为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肇事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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