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拟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或注销,现对2025年4月30 日前的债权债务进行核对确认。现公告如下:
与本单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债权债务形成的原始凭据及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到临淄区管仲路139号办理申报及核对手续确认。联系人:于志坚13505339696。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相关责任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淄博市临淄中外汽车修理中心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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