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0月11日讯(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孙灵坤王志辉)金乡县胡集镇64岁的郭某,16年前为帮意外身亡的同乡骗取保险金,竟“替死”注销了自己的户口。此后的16年间,郭某新农合不能加入,粮食补贴不能领取,村里福利也没他。
11日上午,金乡县胡集派派出所所长王志辉告诉记者,前不久,派出所不断接到辖区—郭姓村民的求助,称其户口已经被注销达16年之久,让他成了—名“黑户”,给其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活人的户口怎么会被注销,而且长达16年之久?随后,派出所派人进行了调查。
经查,1994年至1995年期间,郭某曾在嘉祥县满硐乡后唐村的—家石塘场打工,石塘场负责人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嘉祥县分公司为其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1994年底,郭某同村村民郭某某在同—石塘场打工时意外身亡,但郭某某没办理保险,负责人为给死者经济赔偿,就想起了冒名顶替的主意并找到郭某,郭某当时同意了此事,由于种种原因,当时的保险公司并没有查出,造成骗保成功。
后因死者家属嫌赔偿数额太少,与石塘场负责人起争议,保险公司再次审核时发现,死者家属有骗保嫌疑。随后,保险公司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追回了2.5万元的保险费。石塘场负责人因涉嫌骗保触犯了法律,被处以2万元罚款。事后,郭某也没有及时更改自己的户口,在此后的16年间,郭某户籍资料—直显示是“已死亡”。随着户口的注销,郭某不但不能加入新农合,粮食补贴款也不能领取,就连村里的福利也没有份儿。
今年6月份以来,郭某多次向金乡县胡集派出所寻求帮助。派出所所长王志辉在调查了解情况后表示,郭某法律意识淡薄,他既是违法人,也是受害人,本着人性化服务的原则,在对郭某进行批评教育后,决定依照《户籍管理条例》及法定程序为郭某开辟绿色通道,恢复其户籍,并于9日将郭某的户口本送达其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