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出台促进夜经济发展指导意见
经业委会同意便民摊点群可进小区
2020年06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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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1日讯(记者 丛书莹)11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获悉,潍坊市城市管理部门出台《关于疫情期间鼓励设置便民摊点群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适度放开、有序经营、规范管理”原则,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段做好疫情防控,不影响交通秩序、确保安全环保和环境卫生等前提下,鼓励设置便民摊点群、促进夜间经济发展。
  据初步统计,潍坊中心城区便民摊点群89处,摊位数量1万余个,允许临时越门经营点位千余个,涉及就业人数达3万人。但发展地摊经济一旦脱离实际,盲目跟风,就会适得其反,“蚕食”来之不易的城市治理成果。如何在适度放开的情况下,保持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产品质量安全,防止一窝蜂脏乱差问题,是考验城市管理者智慧和治理水平的一次能力测试。
  《指导意见》鼓励适度扩大早、夜市和便民摊点群规模、设置数量以及便民市场内摊位数量(经营面积),适当延长开、闭市时间,降低管理费用。各地可根据市民实际需求,再规划设定部分特定区域作为早、夜市、便民摊点群及便民市场,规定好开、闭市时间;鼓励在居民小区内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确定特定区域设置应季蔬菜瓜果等销售点;允许在特色街区(美食街、酒吧街、步行街等)商户适当店外摆放,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特色街区划定实行备案制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允许大型商场、超市店外促销。大型商场、超市可以在节假日或者举办开业、店庆等特色活动时,利用店外自有区域开展室外促销活动。按照规定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取得行政审批手续;允许快递企业临时占道派送。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非早、晚交通高峰期,允许快递企业的经营门店临时占道分拣、派送。
  严禁在城市主次干道、盲道、消防通道、广场、绿地、公园、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医院、车站等重要区域设置各类便民摊点群(市场);严禁店外烧烤。
  同时,《指导意见》对相关单位部门也框定了工作标准和要求,审慎包容监管,及时整改问题,做到柔情执法、温情执法,以劝导为主,教育引导流动商贩进入便民摊点群(市场)经营,广泛争取市民理解与支持,但对严重影响城市公共环境且不听劝导的业户坚持依法处理,努力求得民生就业与市容秩序的最大公约数,力争做到“放开不放任”,“鱼和熊掌”兼得,实现经济发展和市容秩序双赢,助推生态、开放、活力、精致的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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