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严查!
2022年0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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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文登区纪委监委收到匿名检举控告,反映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姜某收受某企业贿赂2万元。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5月,文登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列席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对姜某受到的不实举报予以公开澄清正名。7月,姜某就其被诬告陷害一事向文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对诬告陷害他人的田某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行政罚款五百元。
  检举控告是党员、群众的权利,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但绝不能成为个别别有用心者攻击干部的武器。诬告陷害行为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扰乱举报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损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于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和虚假腐败线索,挟嫌报复、栽赃陷害、发泄私愤、嫉贤妒能、排除异己等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核查甄别,对诬告陷害者,毫不手软、坚决打击。
  下一步,文登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围绕“一信双查”打击诬告陷害及处置缠访、闹访等破坏信访举报秩序等方面形成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释放提倡如实检举控告、抵制诬告陷害歪风的强烈信号,亮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态度,彰显出执纪“力度”和关爱“温度”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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