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6日讯(记者 顾松 通讯员 高伟吉) “放喷管线压力表过期,没有校验,扣罚500元,定性为一般B类问题,扣1分。”近日,在胜利油田鲁明公司商河采油管理区夏斜108井作业施工现场,作业管理人员对承包商进行“记分制”安全管理大检查。
“计分制”管理,是商河采油管理区根据油田“安全环保行为负面清单”“鲁明公司QHSE监督检查细则”及“商河采油管理区QHSE管理考核细则”等文件,针对所有承包商及管理区业务负责人安全检查的一种监督手段。
实施“计分制”管理以来,各业务口负责人每月考核管辖的承包商安全业绩,并公示记分情况和安全业绩考核结果。对年度记分达到6分的承包商,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监护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要进行不少于24个小时的停工停产安全培训,对记分达到12分的承包商队伍,则实行禁入限制的规定,推动安全责任落实落地。
“一般B类问题1分,A类问题2分,严重类问题6分,禁止类问题12分。各承包商根据实际情况对记分进行分解,如果记分达到12分,把12分分解到个人,并把记分情况汇报管理区审核后公示。”管理区“计分制”负责人卢怀滨说。
他们遵循“谁发包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和“安全监管”的原则,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考核”,并定期召开承包商QHSE会议,开展承包商QHSE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管理区共检查承包商安全问题22项,扣罚金额1.8万余元,进一步压实承包商安全责任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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