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弄虚作假3年内不得评职称
我国首部职称评审监管办法发布,对个人违规行为实行信用管理
2024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打击违规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据了解,这是首部从国家层面出台的职称评审监管文件,将有利于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促进公平公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这一文件是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在“破四唯”、“立新标”、放权松绑等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职称评审监管,避免一放了之、一放就乱。
  针对职称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办法明确,聚焦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3类重点人群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2类重点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实施监管,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办法提出,对个人违规行为实行信用管理,职称评审中的失信行为将作为申报评审职称或参与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严重失信行为将纳入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并依法予以失信惩戒。申报人应对本人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诚信承诺,承诺不实、弄虚作假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违规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予以撤销。对单位违规行为主要采取提醒、约谈、暂停评审、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职称评审权限等处置措施,强化对评审单位的违规处置。
  办法将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化评审机构也列入了监管对象。对于与职称评审无关的中介等其他社会机构假借职称评审名义开展的违法违规活动,办法将其作为各地职称评审环境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要求地方人社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处置。 
据新华社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