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卖二手军火,日本找了这么个借口
2025年08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主笔 赵世峰

  据共同社报道,日本政府正在探讨扩大海上自卫队二手“阿武隈”级护卫舰的出口。除了此前已透露的菲律宾外,还出现了向印尼和越南出口的方案。日本以“共同开发和生产”的名义,突破进攻性武器装备出口限制,已经导致“武器出口三原则”名存实亡。
  据报道,为增强与菲律宾的“协同作战能力”,日本已就对菲出口海上自卫队二手护卫舰一事与菲政府达成协议。日本防卫大臣中谷元与菲律宾国防部长特奥多罗6月举行会谈时,商定对菲出口即将退役的6艘“阿武隈”级护卫舰。
  “阿武隈”级护卫舰是日本上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建造的导弹护卫舰,主要装备于海上自卫队的地方大队,用于在日本近海巡逻,在1989年至1993年间共有6艘服役。其满载排水量2500吨,配有76毫米舰炮、“鱼叉”反舰导弹、“阿斯洛克”反潜导弹和“密集阵”近防系统,没有防空导弹和直升机库,防御和攻击能力整体偏弱,但反潜能力较为突出。
  “阿武隈”级护卫舰服役30多年后,装备已显老化。2022年5月22日,日本海上自卫队“阿武隈”级导弹护卫舰二号舰“神通”号,在驶出神奈川县横须贺基地港口时,曾与“浦贺”号扫雷支援舰意外发生碰撞事故。
  随着日本军事装备现代化进程加速以及海上自卫队人员持续短缺,“阿武隈”级护卫舰正逐步被更先进、更节省人力的“朝日”级驱逐舰和“最上”级护卫舰所取代,现有舰艇将自2027年起分阶段退役。
  日本政府2022年制定的《防卫力整备计划》规定,“服役年限较长、升级改造存在局限的舰艇”应尽快退役。对于退役后的装备处理,该计划提出“探讨向志同道合国家转移”的方针。
  因此,除了菲律宾外,日本还在与其他东盟国家,比如印尼和越南,探讨出口自卫队退役的装备。在今年1月日本与印尼两国防长会谈中,双方同意设立磋商机制,加强海洋安保领域合作,日本政府还在“政府安保能力强化支援机制”(OSA)下,向印尼海军赠送了2艘高速巡逻艇。日本与越南之间近年来也在推进防务部门之间的合作交流,去年底日本政府依照《防卫装备品和技术转移协定》,向越南转让了2辆陆上自卫队的二手物资运输车。
  日本《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规定,日本只能出口限于救援、运输、警戒、监视或扫雷等领域的防卫装备,包括护卫舰在内的具有高杀伤能力的武器出口受到限制。但该规定留有“后门”,即如果是以“合作开发”的形式则可以出口。
  日本政府计划通过根据各国需求变更二手护卫舰规格的做法,将其定位为“共同开发”,以规避出口限制。具体来讲,就是通过修改规格,符合菲律宾所需的装备和通信设备,摇身一变成为“国际联合开发和生产项目”。最近,日本与澳大利亚达成的出口“最上”级新型护卫舰的合作,以及去年确定与英国、意大利共同研发的下一代战斗机,都是以“合作开发”的形式突破出口限制的。
  据报道,日本目前还在积极向东盟一些国家推销其二手P-3C反潜巡逻机、预警雷达和巡逻船等武器装备。日本武器出口“小步快跑”,由遮遮掩掩到大大方方,从救援运输监视等防卫装备,到配备致命武器的非战斗车辆和船只,再到进攻性武器装备出口,将原先的“武器出口”改为“装备转移”,大玩“文字游戏”,想方设法寻找“法理依据”。
  对外出口老旧装备,日本这笔账算得很“精”:一则可以榨干装备的“剩余价值”,赚一笔;二来节省了退役后拆解的费用,省一笔;三是借此推进军事合作,插一脚。这种做法的政治意义远大于军事意义。
  近年来,日本“切香肠式”突破和平宪法和“专守防卫”原则,不断对外输出武器装备,给亚太地区制造不稳定因素。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日方应深刻反省、汲取历史教训,在军事安全领域谨言慎行,多做有利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事。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