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糊涂账,个人贷款“明码标价”
金融监管部门发布个贷新规,告别套路贷守护民生权益
2026年03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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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息万三,三分钟到账”“低息免息,额度秒批”……打开手机App,这样的贷款广告随处可见,可要是真借了,才会发现,利息之外藏着服务费、中介费、担保费甚至保险费等等。很多人被所谓“低息”噱头诱导借贷,最终陷入债务泥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3月15日正式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新规怎样为普通消费者撑起“防护伞”?助贷“阳光化”又将如何改写行业规范,从而告别套路贷乱象?
  乱象丛生
息费不透明
成行业痼疾

  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对促进个人消费、生产经营,助推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个人贷款业务特别是互联网贷款业务息费乱象时有发生,一方面增加借款人融资成本,干扰金融惠民政策和利率政策传导,削弱金融服务质效;另一方面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易引发金融纠纷。
  对普通人来说,借钱本是为解燃眉之急,可能是应急周转,可能是消费需求,也可能是小微企业临时资金需要,但在“信息不对称”的助贷模式下,原本简单的借钱,却变成了层层加码、套路重重的负担。消费者真正的痛点,不是“需要利息”,而是被隐瞒、被误导以及被收割。
  最常见的套路包括“拆分收费”。比如贷款机构只宣传“月息0.8%”,却不提这笔利息之外,借款人还要支付2%~5%的“渠道服务费”、0.3%的“担保费”,甚至强制捆绑的“账户保险费”。这些费用看似“名目合理”,实则全部是融资成本的一部分。行业测算与监管调研数据显示,这类不透明收费,会让实际年化成本比宣传利率高出5—10个百分点,很多人直到逾期罚息叠加,才发现自己借的根本不是“低息贷”,而是“高利贷”。
  对助贷机构来说,“模糊化操作”能快速降低获客成本、抬高利润,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认真透明报价的机构,反而因为“费率不诱人”被市场淘汰,行业乱象愈演愈烈。
新规落地
四大核心举措
构建透明体系

  3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届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新增业务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从“隐藏”到“明示”的硬性约束,这看似是对“息费披露”的细化要求,本质上是用“强制透明”打破信息壁垒,给助贷行业划定规范的边界。
  《规定》核心要求是“四个坚持”,为息费披露划定刚性红线。
  一是坚持息费项目全覆盖,将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成本,以及逾期罚息、挪用违约金等或有成本,全部纳入综合融资成本核算,确保不遗漏任何相关费用。
  二是坚持贷款机构全涵盖,适用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其中,对于互联网平台,《规定》要求贷款人应当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对合作机构违规违约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情形严重的,应采取终止合作、依法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三是坚持一表展示,要求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向借款人逐项明示具体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折算为年化水平)以及收取主体,同时应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
  四是坚持事前披露与确认,明确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当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明示分期费用、违约成本等信息。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信用卡透支不在此次《规定》的覆盖范围内,《规定》所指的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依据《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曾刚指出,新规直击助贷行业监管套利、分账套路等顽疾,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延伸至借贷全链条。新规杜绝日息、月费率等误导性话术,要求机构如实说明违约责任、罚息规则等,让借款人理性决策,切实保障合法权益。
严管加码
规范第三方合作
筑牢合规防线

  《规定》的另一亮点是强化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彻底封堵行业潜规则。新规将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各类费用全部纳入综合成本核算,彻底堵死“化整为零、变相抬息”的操作空间。
  “所谓合作机构是指在营销获客、担保征信领域与贷款人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新规明确要求,凡通过合作机构收取的各类费用,必须纳入综合融资成本来统一核算,不得游离于这个披露体系之外。而这些规定意味着,过去助贷行业比较惯用的化整为零以及分账套路,将从制度层面被彻底堵死,助贷行业的阳光化转型由此会进入加速的通道。”曾刚表示。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贷款人应当加强合作机构管理,及时掌握合作机构落实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要求的具体情况,对合作机构违规违约的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情形严重的应采取终止合作措施。
  为确保《规定》稳妥落地并见到实效,将预留充足实施准备期,统一操作标准。据悉,相关部门正在组织制作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样表,将以适当方式尽快下发给各类贷款机构,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规定》的出台是让个人贷款业务的息费更加透明,并不会对贷款的门槛、贷款的条件、贷款的流程有任何的改变。”上述负责人表示,这可以让金融消费者避免一些隐形收费的“坑”,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明示表突出“规范”,实现息费、机构全覆盖,确保借款人无额外隐性支出,推动行业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深远影响
金融普惠与消费活力
实现双赢

  《规定》的出台,既为借款人撑起“防护伞”,也为行业立起刚性规矩,对消费者、行业、金融市场和国民经济具有深远影响,是推动个人贷款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对消费者而言,新规彻底终结“借贷糊涂账”,实现“明明白白借钱”。娄飞鹏提醒,消费者需认真阅读明示表,全面了解息费信息后再决策,新规将有效减少金融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引导理性借贷。
  对行业而言,新规倒逼机构摒弃模糊化牟利模式,转向合规经营。隐性收费空间被压缩,违规机构将被淘汰,合规机构获得发展机遇,优化行业生态;同时规范助贷模式,促进助贷行业与金融机构良性合作,提升服务质效,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金融市场和国民经济而言,新规畅通金融惠民政策传导,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让消费者享受合理融资成本,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助力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乱象止于透明,合规方能行远。从整治拆分收费、暗箱操作的行业沉疴,到打破信息壁垒、压实全链条责任,新规不仅护住了普通借款人的切身权益,更给助贷行业立起了刚性规矩。以一纸明示表拨开融资迷雾,用阳光化治理肃清行业乱象,让借贷回归初心,也让普惠金融进一步惠及民生、行稳致远。 
   综合央视、中国经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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