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入住烂尾楼,监管岂能作壁上观
2020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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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房烂尾让业主寒心,政府部门不作为则让市民寒心,无论如何,不能让烂尾楼导致政府公信力受损。
  □本报评论员 朱文龙

  “开发商现在还有多少资产?我们还的贷款哪去了?房子什么时候能开工?政府什么时候才能监管?”近日,“昆明三十多位业主‘硬核’入住烂尾楼”一事在网上持续发酵,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进行了现场探访。面对采访,业主们提出了上述疑问。
  这些问题的答案,不仅业主们想知道,公众也想弄明白。面对这些问题,昆明市官渡区有关人员并没有正面做出回应,只是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表示,区政府将“尽能力范围内解决问题”,“已经安排了相关的工作”,但具体如何处置,需要再了解一下情况。除此之外,并无“干货”。
  这种回应显然不能令人满意。购买期房遭遇烂尾,表面上是消费权益纠纷,背后则关系着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具体到这一事件,可以说,正是相关部门的失职失责才导致了烂尾楼久拖无解。
  一方面,根据报道,别样幸福城项目占地约390亩,涉及9个地块,总共要建40多栋高层住宅和部分商业项目。规模如此庞大的项目,即便是实力比较雄厚的房产公司,开发起来都比较吃力,但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少却有“深厚的政府关系支撑”的小开发商却能顺利拿到这个项目,很是耐人寻味。如果当初相关部门能够尽职履责,严格审核房地产公司的资质和实力,烂尾的局面或许可以避免。
  另一方面,别样幸福城项目的预售款达10亿元以上。如果这些预售款按照规定用于项目开发,别样幸福城资金也不至于如此紧张。然而,事实却是,巨额的预售款并未完全归集至监管专户,疑被开发商挪用。而在预售款没有纳入政府监管的情况下,开发商却违规拿到了《预售许可证》。相关部门监管的“缺位”,也是项目烂尾的关键原因所在。
  此外,在楼房确定烂尾之后,相关部门的处理方式也无法令人满意。当地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曾表示,业主们可以“自救”。这个办法根本不切实际,毕竟那些冒险搬进烂尾楼的业主,如果不是因为财穷力竭,也不会出此下策。而且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业主并没有义务“自救”,相反,当初做过背书且从中获益的地方政府却应当对此负起相应的责任。在这个意义上,相关部门希望业主们“自救”的方案,有逃避责任之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业主搬入安全隐患极大的烂尾楼之后,相关部门除了张贴通知、清查人数外,再无其他实质性的救助举措,任由这些业主在烂尾楼中居住近一个月时间,也是典型的懒政怠政行为。
  有鉴于此,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正视问题所在,立刻行动起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能一拖再拖。比如,可以先让住在烂尾楼的业主搬出来,避免业主们出现安全问题。这应当是相关部门“能力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然后在此基础上,搭建平台,调整政策,协调各方利益,尽早给业主们一个说法,还业主们一个家园。楼房烂尾让业主寒心,政府部门不作为则让市民寒心,无论如何,不能让烂尾楼导致政府公信力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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