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8万元!大学生创业大赛启动
获奖项目及团队落户泰安的,可获多项政策支持
2020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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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上午,泰安市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启动仪式举行。大赛以“才入泰安·势如泰山”为主题,结合泰安市产业发展需求,围绕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新材料、智慧农业、医养健康等领域项目,以赛为媒,激发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热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侯海燕
  10月份举行决赛
最高奖励8万元

  本次大赛的参赛对象必须为全国各高校全日制注册学生及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参赛项目及组队形式不限,大赛前已经开展经营的创业者也可组队报名;大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创意理念,或已经实际运营具有实施的现实价值,如已工商登记注册,须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法人在2020年8月1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经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及其他级别奖项的项目,不能再报名参赛。
  本次大赛10月份进行决赛,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同时,大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特等奖1名,奖励8万元;一等奖1名,奖励5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3万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1万元;优秀奖4名,各奖励0.5万元。
获奖项目及团队落户泰安
能享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获得大赛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及团队落户泰安的,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获奖企业,在泰安创新创业的,可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符合条件的获奖个人,在泰安创新创业的,可给予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合伙创办企业的,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一次性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不低于1.5万元;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及费用减免。对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多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租金低于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落地项目,入驻泰山创新谷创业苗圃、专业孵化器、中试基地等功能区的,给予房租减免。并为入驻项目提供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企业孵化、项目产业化等全链条服务。
  引才补贴。用人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引进的人才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的人才工程)后,省财政按引才费用10%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购房及租房补贴。对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重点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普通本科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在其中服务的,分别按照每月2000元、1000元、600元、400元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连补3年。对工业企业新引进的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在以上发放标准基础上,每月再给予200元人才津贴,连补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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