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
受理单位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申请主体
参保企业
受理条件
缴费数额、人员已确认的参保企业。
申请材料
不需要提交材料
办事流程
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主要通过企业网银实现缴费。
(一)完成人员增减变动的,登录威海市人社局门户网站,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申报,系统计算当月社会保险费应缴额;
(二)参保单位根据系统计算的社会保险费应缴额,自动生成企业网银缴费订单;
(三)参保单位登录企业网银,完成缴费;
(四)缴费成功后可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下载电子票据。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网办渠道:
1.企业网银缴费;
2.企业汇款缴费;
3.社保自助终端机缴费。
通讯员 蔄俐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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