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接手“遗产”需当好“管理人”
2022年05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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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继承人的公民遗产,最终会落到谁手里?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会出乎很多人的意料。2016年1月,时年38岁的北京丰台人杨某利去世,留下一套没有还完贷款的商品房。杨某利父母双亡、未婚、无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更未留下遗嘱。这意味着,没有人继承杨某利的房子。近日,丰台法院判决认定丰台区民政局为杨某利的遗产管理人。
  作为遗产管理人,对遗产进行有效管理,在法律上,既然享受了一定权利,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民政局“接手”他人未还完贷款的房子后,偿还债务便是应有之义。就本案来说,杨某利需要偿还两个方面的债务,首先就是他舅舅的。2016年杨某利去世以后,他舅舅曾以为自己可以当遗产继承人,并偿还了一部分贷款。但是没有料到,他竟然当不了继承人。一码归一码,这笔钱民政局是要如数偿还的;另一方面,北京住贷担保中心履行担保义务,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代偿数万元款项,将贷款结清。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也有还债义务。(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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