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小苏通过济南升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济南高新区丁豪广场租了一套公寓,并一次性交付了一年的房租。本以为会安稳住下去,但今年6月1日,他突然接到了房东要收回房子的电话,理由是已经两个月没有收到房租,这让小苏一下就慌了神。
记者 孟杰
房东被拖欠两个月房租
根据小苏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到了房东李先生。李先生说,从3月27日起就开始跟这家公司“拉扯”。
为了尽快解决房子的问题,8日,李先生也专程从青岛赶到了济南。李先生介绍,去年10月2日与房屋托管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房屋出租委托合同”。按照合同规定,房子每月的租金为2800元,按季缴付。而且,在第九条补充协议里提到:提前一周支付下个季度的租赁和物业费用,如乙方(济南升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缴纳租赁和物业费用,拖延三天以上的,甲方(李先生)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李先生告诉记者,公司只正常缴纳了两个季度的房租。3月27日是双方约定的缴纳下一季度房租的时间,但工作人员却说没钱,让李先生等等。“说是4月5日会给我,但没给,又说4月15日肯定给,但还是没给。”公司的几次失约,让李先生心里犯了嘀咕,就从青岛到了济南,找到了这家公司。
“当时他们给我的答复是经营不善,但是可以给我签一份‘补充协议’。”8日,记者看到了这份补充协议,协议中称,公司承诺于2022年4月30日支付甲方租金,如逾期未支付本季度租金8400元及物业费264元,共计8640元,每逾期一日按照季度租金金额10%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但4月30日,李先生仍未收到租金。“又推到了5月底,后来又说7月30日给一部分,但也不好说。”
公司三番两次“爽约”,让李先生觉得自己要“及时止损”。
公司不止一次被“曝光”
有同样遭遇的不只小苏一人。早在今年3月份,济南市民张南就向齐鲁晚报反映称,自己通过济南升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了一套公寓,并且一次性交了一整年的租金。但3月中旬,房东突然联系到张南,称房屋托管公司因资金出问题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她要解除合同收回公寓,并要求张南月底前搬出去。
8日,记者从张南那得知,自己早就从公寓里搬了出来,但是一万多元的房租还在托管公司那没有要回来。“当时租给我的是1700元一个月,但是公司每月会给房东2200元的租金。”对此,小宋既无奈也不解。
“我也是跟房东取得联系后,才知道他们跟房东签订的合同是每月2800元。”小苏告诉记者,自己除了每月2100元的租金,其他就没再有多余的费用。这也是让房东李先生感到疑惑的一点。
“他们除了每月2800元的房租,还要向我缴纳物业费,谁会做赔本的买卖。”托管公司的这一操作,让李先生觉得自己和小苏、张南都陷入了“高收低租”的套路。
托管公司:暂时拿不出钱
据天眼查显示,济南升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23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忠岳,经营状态为开业。
8日下午,记者跟随小苏和李先生来到位于历下区奥体西路龙湖光年中心的济南升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公司一位叫“小白”的员工告诉记者,他们与李先生签的是一份委托代理性质的合同,当时是在李先生的委托下将房子租给小苏的,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条款,李先生无权收回房屋。
但李先生认为合同的第九条补充协议写得清清楚楚:如乙方(济南升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缴纳租赁和物业费用,拖延三天以上的,甲方(李先生)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公司为何迟迟不肯付给李先生房租,小白也做了解释。“公司年前签了一部分房源,但是出租非常困难,很多房子即使低价出,但还是没人来租,导致进钱少出钱多。”小白称,为了减少损失,年前很多房子已经通过违约退掉了,从3月底开始,公司就已经不在正常运营状态,现在只是负责处理之前产生的一些问题。
对于小苏提出的退房要求,小白称公司也只能先给小苏出一份退房协议,剩余租金和押金也只能等到7月30日,但7月30日到底能不能拿出来钱,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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