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7月17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王玮琬) 从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牟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烟台市康立医药有限公司莒格庄店存在销售过期药品的行为。
对此,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销售的超过有效期药品、罚款10000元。当事人及时进行了改正,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制度规范经营。
本案所反映的问题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办案人员通过与当事人及时沟通,找到问题所在,又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在事实证据、法律规定面前,当事人承认存在的问题并能积极改正。此案的处理,进一步规范了药店依法依规经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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