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场施工的通知函
烟台智皓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贵单位与我委员会签订的《烟台开发区银海花苑改造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未履行完毕,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电小区银海花苑铁艺围墙及刷卡机电源工程未制作安装。
现银海花苑现场已具备了进场施工条件。特通知贵单位,请贵单位5日内根据当前市场价重新报送工程预算值,并在收到本通知后10日内进场施工;如贵单位未按上述期限报送预算并进场施工,我委员会将认为贵单位不同意履行施工义务,将解除与贵单位之间的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委托第三方进行后续施工,并要求贵单位返还已支付的材料款62386.68元。
特此通知。
烟台开发区华电小区银海花苑业主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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