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下列债权(包括本金及利息)及相关从权利转让给买受人,现通知下列相关当事人债权转让的事实,并请债务人(担保人)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债务承接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
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3月31日
截止日期:2026年2月21日 单位:元
序号 借款人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贷款本金余额 利息 担保情况 买受人
1 孙建华 2024-02-06 2025-02-05 13000000.00 2211753.66 保证人:威海天勤置业有限公司,乳山市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孙福忠,李晓纯,孙海英 刘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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