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司机多收五分钱领200元罚单
的姐觉得有点冤,市交通运输局称泰安没有“元以下四舍五入”的规定
2020年06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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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6月2日讯 2日,市民姜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反映,5月23日下午,他的妻子李女士驾驶出租车从五马新时代商场站牌接到一名乘客,到达目的地后,计价器显示车费7.95元,李女士实收8元,后被乘客投诉,李女士被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处罚200元。
  据李女士介绍,5月23日下午4点左右,她驾驶出租车行驶至五马新时代站牌时,拉了一位中年男乘客,目的地是花城丽景湾。“当时开了没多远,乘客要求去云海烧烤园,于是我们就换了方向,最后把他送去了烧烤园。下车时,计价器上显示7.95元,我们开出租的一般就四舍五入了,就收了他8元,多收五分钱,乘客也没说什么,扫码付完8元就走了。”
  过了几天,李女士接到出租车公司电话,称有乘客的一个投诉,让她去公司一趟,“当时我还一头雾水,寻思也没得罪乘客啊,当被告知是23日多收乘客5分钱,让我感到很吃惊。”李女士称,当时她按照规章制度交了罚款,并觉得不应该因多收5分钱而受到200元的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李女士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处200元罚款。
  2日下午3点12分,记者联系泰安市交通运输局,一工作人员称,对于此事,相关负责科室正在处理,稍后给记者回电。3点半左右,泰安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一工作人员表示,“泰安没有‘元以下四舍五入’的规定,何况乘客是微信扫码支付,也不存在找零的现象。驾驶员违反了相关条例,需被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因考虑到该驾驶员是初次违法,再加上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不高的情况下,我们对驾驶员采取的是最低罚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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