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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丽君 烟台报道
在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聚力链式发展”主题系列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正功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起草工作,在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工信局组建了《促进条例》立法起草团队,全面梳理国家、省市数字经济立法情况,在充分借鉴先进省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促进条例(草案)》初稿,邀请有关专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委托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目前,《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于2024年10月22日经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2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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