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和平路29号杨洪梅你父亲病危,限你三天速去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探视。
哥哥杨进军
●钢城区汶源街道仙人桥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丢失,登记号:PDY00074937120312D6001,声明丢失。
●法人:田龙,丢失个体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703233008847,声明作废。
●减资公告:山东省致中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3PFXDQ26)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将注册资金由伍仟万元人民币减资到叁佰万元人民币,请各债权、债务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有权向本公司申请债权债务。
●遗失声明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不慎遗失,证件编号:鲁环辐证[02665],特此声明。
●禚桂芳遗失医师资格证书,编码:199837110372426621127232,声明作废。
●山东能源集团发展服务集团鲁西分公司(税号:913700006731531087)不慎遗失收据(编号:NO.3496A0279310,编号为NO.3496A0279312,编号为NO.3496A0279314,声明作废。
●淄博海峡汇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305MA3DGE1X6T)公章(3703053100966)、财务专用章(3703053100967)、原法人章张河(3703053100969)、合同专用章(3703053100968)、发票专用章(91370305MA3DGE1X6T)丢失,声明原章作废。
●山东思微通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CBADR4U)遗失财务章(编码:3701120096953)、公章(编码370112096952)、合同专用章(编码3701120096955)、发票专用章(编码3701120096954),声明作废。
●青岛艾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章:胡彩廷(编号3702140458277)不慎丢失,声明原章作废。
●遗失声明:李晨光,遗失与泰安市高新区锦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一份,合同编号:GXYS00004192,特此声明挂失原件作废。
●青岛市市南区民俗学会(统一信用代码51370202MJD8745951)不慎丢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声明原件作废。
●济南轻爱行公益服务中心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510070563601),不慎丢失,特此声明原件作废。
●泰安洪景建材有限公司公章(编号3709023007266)、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徐甲斌不慎丢失,声明原章作废。
●青岛和昶盛钢结构有限公司公章不慎丢失,声明原章作废。
●张熙遗失台儿庄区奥德瑞沂府车位收据单据,明细如下:B207收据单据号为(0001219)金额65000元;B208收据单据号为(0001220)金额85000元,特此登报声明作废。
●宁阳县心亮工程施工队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青岛海意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编号:3702140790814)不慎丢失,特此声明原章作废。
●王红燕遗失护士资格证书,编码:200837059390,声明作废。
●威海炳然装饰有限公司法人章邹磊(编号37102000000915),不慎丢失,特此声明原章作废。
●李沧区海晟洪全信息咨询部(个体工商户)公章(编号3702131443098)、财务专用章(编号3702131443099)、法人章(编号3702131443100)不慎丢失,声明原章作废。
●济南联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遗失公章(编号:3701027808352)、法人章:刘小燕,原遗失章声明作废。声明无法人本人签字无效,如发现有人窃取、冒用,将追究刑事责任。
债权债务公告
烟台市眼科研究所(统一社会信用代52370600MJE3097668),经我单位第六届九次理事会会议表决同意,决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并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工作。请我单位的债权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请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请我单位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清算组通讯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1号
联系人:姜文科,联系电话:6375764
公告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公司决定对注册资本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名称: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614074047M
公告日期:2025年1月17日
公告期限:2025年1月17日-2025年3月2日
公告内容:本公司已于2025年01月17日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44427万美元变更为8600万美元,为保护本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与本公司联系,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849号。联系人:姜晓庆。联系电话:0531-83128517
《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电子级高纯碳酸盐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信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4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当组织公示,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相关意见。公开信息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方式和途径:网络链接:http://www.qingdaohongdie.com/news/51.html 纸版报告查阅方式:联系人及电话,郝工0532-86632861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新河镇(街道)海湾路1-1号。(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居民等。(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四)公众若对该项目持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填写公众意见表,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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