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四起案件看枣庄法院执行工作成效
2025年01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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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 李浩源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2024年,枣庄法院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常态化开展“执行铁拳”专项行动,通过用好交叉执行、打击拒执和“立审执”全流程协作等机制措施,在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上持续发力。2024年,枣庄法院执结案件3.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8.4亿元,以务实担当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高效协同
化“独角戏”为“总动员”

  “我今天先交一部分,以后保证按照和解协议的数额还款,尽量早点把钱还清。”三个月,一起买卖合同执行案件依托交叉执行工作机制,在两地法院协同执行后成功化解。

  A公司与田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滕州法院审理,判决田某偿还A公司货款及利息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田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A公司向滕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线上、线下综合调查,执行干警未发现被执行人田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且根据既有线索也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田某行踪。
案件似乎走进了“死胡同”,难以推进。
  6月的一个清晨,执行法官接到A公司代理人打来的电话,称在台儿庄区发现了被执行人田某的行踪。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开展核查,锁定被执行人踪迹。
  为确保案件取得预期执行效果,执行法官依托现行交叉执行工作机制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协同执行。同日,中院作出协同执行裁定书。
  在与台儿庄法院执行局干警就协同执行工作沟通后,6月22日清晨五点,两地法院执行干警一同出发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
  经过密切沟通协调,在台儿庄区某小区,执行干警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两地法院的高效联动对被执行人形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曾是商业合作伙伴,简单地使用拘留强制措施并不能促进案件彻底化解。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展开多轮协商,不断优化给付方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长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通过交叉执行机制,两地法院跨域协同、高效联动,用时三个月将案件圆满化解。
奔袭千里
争分夺秒兑现胜诉权益

  凌晨五点,在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调解室,被执行人张某当场偿还申请人朱某2.5万元。
  这是枣庄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千里奔袭、争分夺秒拼来的战果。
  朱某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张某于2022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朱某本息95300元。调解书生效后,由于张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张某迫于执行压力偿还了朱某15000元后,便重新与朱某签订了还款协议。此后,朱某“故技重施”,不但不继续还款,人也消失不见。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被执行人现在上海务工,我们马上出发!”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后,承办法官王承伟意识到这可能是破解案件僵局的关键线索。在向局里请示汇报后,他组织快执团队两名干警即刻奔赴上海。
  经过一天的蹲守,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至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调解室内,被执行人张某情绪激动,反复解释强调自己无力偿还债务。市中法院执行干警对张某耐心释法明理,在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对闻讯赶来的申请人予以劝导。经过执行干警5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当场偿还申请人朱某25000元,并承诺在10月1日之前付清剩余款项。
迁往异地、隐匿收入
拒不执行?真“刑”!

  1月7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王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面对恶意拒执行为,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以雷霆之势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在高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某驾车致高某某受伤,被判赔偿高某某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80余万元。为逃避执行,王某某举家迁往山东省青岛市生活。
  在此期间,王某某通过使用其妻子、女儿账户以及现金领取工资等方式隐匿收入,以此躲避法院执行查控措施,致案件一直无法执行。
  2022年9月,王某某以其妻子名义在胶州市购买住房一套,并利用打工收入与家人共同偿还房贷,企图继续躲避执行。
  根据申请人方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到青岛开展连续多日的走访调查,最终依法将王某某拘传到案并对其司法拘留。
  期间,法院干警联合公安民警组织双方调解,协商赔偿事宜。王某某仍选择隐瞒其收入事实,拒不履行。山亭法院依法将王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材料线索移送至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立案侦查,山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在法院审理期间,为兑现被害人胜诉权益,刑事法官联合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释法说理。
  面对拒执罪的强大威慑力,王某某也意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与申请执行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支付了赔偿款并取得谅解。
  法律权威不容侵犯,法院的生效判决绝不是一纸空文。山亭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以迁往异地、隐匿收入等方式逃避执行,致使生效判决长期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综合考虑王某某拒不执行支付医疗费用、自愿认罪认罚、赔偿申请执行人近亲属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处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善意执行
法护营商结硕果

  “这笔款项真是我们企业发展的‘及时雨’!为你们的办案效率点赞!”某电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书有“公正高效执行,法护民企共赢”的锦旗送到了枣庄中院执行法官手中。
  某电子公司与某开发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某电子公司向某开发公司供货电子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自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如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某电子公司如约履行供货义务且验收合格,某开发公司未能按期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某电子公司遂申请仲裁,要求某开发公司支付货款和违约金。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开发公司向某电子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等款项共计50万元。仲裁裁决生效后,某开发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某电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审查该案材料后,枣庄中院执行一庭干警周森向庭长王新汇报。经研判,王新认为该案事实清晰,如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不利于企业经营,经前期了解,案件双方具有执前调解的可能性,遂决定启动执前和解程序,提前介入纠纷。
  “不履行还款义务会影响企业征信,不利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如果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协商和解,还可以减免执行费用。”王新首先约谈了被申请人,告知其仲裁裁决书已经生效,释明拒绝履行法定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与此同时,王新向申请人释明了执前和解“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并说明如果被申请人未按《执前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全部义务,申请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官的释法答疑和耐心疏导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确定了履行计划。最终,被申请人按照和解协议将50万元全部给付申请人。
  “衷心感谢枣庄中院执行局通过执前和解程序,用最小的成本、最优的方案帮助企业化解了纠纷,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案件没有进入执行程序就达成和解结案,不仅加快了申请人权益实现的进度,而且有效避免了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企业产生的不良影响,提升了执行案件的办案效率。
  人民法院该如何践行“如我在执”工作理念?在一次次“披星戴月”的集结中,在一场场“跨山越海”的奔赴里,枣庄法院执行干警的前行脚步从未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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