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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现金掉进非法集资陷阱 |
张店警方:天上不会掉馅饼,警惕六种诈骗手段 | |
- 2013年09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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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2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李淑娟) 高利息回报当诱饵诱骗市民,并夸下海口承诺短时间内连本带息一并返还,谁知几个月后受害者上门要钱却发现人去楼空。张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提醒市民,谨防市民轻信高回报幌子,防止不法者诱骗市民“圈钱”。 据了解,今年6月,张店一男子于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东北籍男子高某某,高某某自称是辽宁某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负责淄博片区的工作。高某某以个人名义向公众宣传,可以以借款的方式集资,每月返还高额利息,得知这条线索后,于某便拿出自己积攒的8万元现金交给了高某某,并签订了借款协议,高某某承诺两个月后连本带息返还。8月底,当于某到高某某租住的写字楼时,却发现大门紧闭,询问周围邻居称早就关门了,打电话也联系不上高某某,感觉上当受骗的于某赶紧到警方报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诈骗人员为了取得借款人信任,在刚开始时,高某某还按时支付了其借款的月息,骗取了于某的信任。民警称,在借款过程中,高某某仅给借款者出具了借条,并没有其它规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手续。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相关链接 非法集资 六种手段 据张店公安分局经侦民警介绍,当前非法集资犯罪的作案手段一般有六种:一是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二是编造虚假项目或签订合同,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三是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股等新名词迷惑群众,骗取群众投资。四是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五是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六是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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