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县民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上下齐心、奋勇担当、攻坚克难,切实做到巩固民生兜底保障有新成效、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有新进展、“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有新提升、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有新作为,推动民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守底线,着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度”
(一)加大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力度。一是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低保、特困等各类救助标准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自1月1日起,将全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953元、745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1320元、1035元,对提高的标准进行了补发。截至9月份,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722万余元,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764万余元,发放电量补贴73万余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10万余元,发放物价补贴50万余元。二是深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在全市率先开展低收入人口遍访核查工作,已遍访核查12个乡镇,核查低收入人口4379户、6745人,位居全市前列。三是落实“救急难”快速反应机制,临时救助550人,发放救助金151万余元。博兴县“党建+分散照护”发展项目获评2022年度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优秀项目;博兴县1人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美照护人”。
(二)着力提高儿童关爱保护水平。一是分类施策,扎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孤儿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815元,实施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815元(与低保补差发放)。重点困境儿童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452元(与低保补差发放)。截至9月份,共计发放保障资金557.2万余元,配套资金到位率100%。二是构建“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开展“温情守心·护童成长”系列活动,关爱孤困儿童350余人次。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有就医需求的孤儿申报减免费用;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香驰控股·接力助学”实施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撰写的《社会工作提升困境儿童自信心问题研究》入选市级优秀案例。
(三)持续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一是坚持按月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截至9月份,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54万余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93万余元,发放1-3月提标补发保障金70万余元。二是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为申请两项补贴的残疾人提供了更便利的渠道。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省级试点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为符合条件且有照护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及居家生活服务。截至9月份,为该县102名残疾人提供照护服务,累计支出照护资金34.912万元。
(四)加强慈善社工事业发展。一是持续开展“爱心血透”“春蕾女童”“朝阳助学”“一米阳光·生的希望”等系列慈善救助活动,发放救助金212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1470人次。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截至10月10日,募捐单位67家,募捐个人5440人,募捐金额64万余元。二是各镇(街道)12个社工站全部配齐,有效补充基层工作专业力量,社工总站招标完成,将指导引领全县社工开展基层最需要的人民服务工作。三是成立博兴县志愿组织联合会,下一步充分发挥联合会的行业枢纽、平台作用和会员引领带动作用,共同推动全县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博兴县两名社会工作者被评为省级“齐鲁和谐使者”。
二、提升质量,努力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普惠度”
(一)严格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按照80元、100元、2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评估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按照8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截至9月份,累计为全县2921名老人发放生活补贴241万余元,为3名老人发放护理补贴2800元。
(二)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和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实现100%,确保每个街道建有1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城市社区至少建有1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已完成适老化项目改造任务,1539户经济困难老年人签约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享受到了每月8-10小时免费上门服务,实现“建设一张床·温暖一个家·覆盖一座城”。搭建博兴县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启动智慧助老“时间银行”志愿服务项目。深入挖掘董永孝文化与养老服务的融合,打造了“仁孝博兴 乐养董乡”养老服务品牌。
(三)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民政职责任务,积极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全面摸底排查,各镇(街道)形成摸排名单,对照指标逐个摸排。开展分类整治,各镇(街道)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分类整治,精准拆弹,全力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三、强基固本,全力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融合度”
(一)围绕基层政权,强化社区建设功能扩展。一是深入推进村民自治。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开展村务公开“阳光工程”示范点建设,该县7个村被确定为市级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创新试验点。修订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有效拓宽了村民自治渠道。制定村(社区)协商目录和镇(街道)协商目录,指导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二是持续巩固提升全省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成果。深入践行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1236X”模式,实施精准服务。该县以《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为实验主题,获评全省基层治理实验区,陈户镇和店子镇耿郭村获评全市基层治理实验点。《推进“135X”模式,打造村务公开创新实践》入选全省基层治理实践案例选编。
(二)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在县域内扎实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工作。联合公安局、县委统战部成功取缔了民间非法社会组织“韩国教会”;联合公安局成功端掉“东望集团”,遏制了该县域内非法民间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全市社会组织重点工作推进会在该县召开,打造“启明星1+N+N”社会组织党建品牌,拟在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年底前实现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镇(街道)全覆盖,带动培育社区社会组织400余家。
四、便民惠民,奋力提升民政专项事务“满意度”
(一)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先后召开全县移风易俗推进会、全县移风易俗“深化提升行动”会议,评选出50个优秀红白理事会长,有力推进了移风易俗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县移风易俗大数据平台智能管理系统”,今年以来共对500余起红白事宜进行明察暗访,切实推动移风易俗从“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同时在各村居设置移风易俗“红黑榜”,有效激发移风易俗新活力。建立网上祭扫平台,祭扫总人数达3.2万人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成功举办“相约七夕情定锦秋”博兴县第二届移风易俗集体婚礼。博兴县移风易俗工作在《新华社山东要情动态》单独成篇发表经验文章,省市县领导均签批意见给予充分肯定。全省婚丧习俗改革研讨会在博兴召开。
(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设施建设。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生态安葬,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安葬(放)设施服务村居全覆盖。截至目前,城东街道郑家村、兴福镇赵赵村公墓等18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建成,曹王镇10个村建设节地生态安葬示范区,得到省民政厅的充分认可。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殡葬用品生产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服务。县生命纪念园一期投入使用,二期项目土建工程全部完工,预计今年年底投入使用。博兴县代表滨州市在全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暨殡仪馆标准化建设培训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三)稳步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水平。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婚姻登记安全生产工作。截至9月份,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1648对,离婚申请835对,离婚登记371对,补发结婚登记证926对,补发离婚登记证62个。推行电子身份证“亮码应用”,让婚姻登记办理在全县无“证”能办、跨市可办。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信息数据系统的管理、利用水平,加强婚姻档案利用效率,为“跨省通办”做好数据支撑。
博兴县第二届移风易俗集体婚礼
除夕,县领导与福利中心老人欢度春节
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处长刘祥富一行来我县调研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
县领导走访慰问困难儿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